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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发布时间:2017-02-20   字体[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5号)和《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关于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推荐对象复审工作安排的通知》(局人才函〔2017〕6号)精神,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共同推荐的文昌市公安局等两各单位作为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单位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国科处徐晓南等五位同志作为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突出贡献者已经通过初审。按照评选程序和复审工作安排,现将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予以公示,接受监督。

公示期限: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共5天。

受理单位:国防科工办

联系电话(传真):65226507

联系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7楼735室。

举报邮箱:hngxrs@126.com

  

          海南长征五号运载火箭首次飞行任务

     突出贡献单位和突出贡献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0日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单位主要事迹材料---海南海警第三支队46101舰.doc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单位主要事迹材料---文昌市公安局.doc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蔡壮明.doc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邓立青.doc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徐晓南.wps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张光亮.doc
长五首飞突出贡献者主要事迹材料---张云军.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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